權利回復基金會4月通過55件賠償案 總賠償金額逾新臺幣七千萬元
發布日期:2026/04/27
權利回復基金會於上周五(24日)由董事長張文貞召開第2屆第15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審議通過5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臺幣7千萬元。
基金會指出,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3,476件,其中2,875件獲賠、109件駁回、67件撤回申請。另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累計受理364件、其中39件通過返還原財產或金錢賠償、56件撤回、204件駁回;此外,名譽回復證書之申請案,累計受理5,565件,其中4,824件通過、68件駁回。
基金會說明,駁回案件多因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財產駁回案件原因多為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遭剝奪情事、或原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曾宣告沒收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情形。
基金會表示,此次審議通過之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於就學期間逢二二八事件,遭流彈波及受傷而被迫中斷學業;亦有遭治安或軍事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等情事。相關案件均經此次董事會審議後予以賠償。
基金會提及,另有關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案件中,有被害者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財產或被迫交付財物,經基金會調查後,部分動產因年代久遠已佚失,爰依權例復條例相關規定以金錢替代賠償方式予以賠償;另有部分動產現存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將依法辦理財產返還作業。
基金會進一步表示,目前持續主動聯繫符合之被害者及家屬,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若有申請賠償等相關需求,可電洽該會專線求證與諮詢(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取得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