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8月通過總賠償金額逾新臺幣1.5億元
權利回復基金會於上週五(29日)由董事長張文貞率基金會董事召開第2屆第7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70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臺幣(下同)1.5億元。
基金會說明,截至7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768件,其中2,384件獲得賠償、另有68件駁回、61件撤回申請;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則已通過3,654件、57件駁回。
在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截至7月底共受理322件、其中29件通過賠償,另有52件撤回、168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其他要件、或判決未宣告沒收、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或依現有資料亦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表示,本月董事會通過之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因國家不法行為遭沒收私人文件、亦有被害者名下多筆新北市之土地遭公權力侵奪,經基金會調查事實及證據後,以金錢方式將財產歸還予被害者本人或被害者之後代繼承人。上述案件亦經法務部公告為行政不法或撤銷有罪判決暨其刑及沒收之宣告,以回復其權利。
基金會指出,本次通過之威權時期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凌晨於自宅內遭士兵強押至屋外槍擊、或商戶外出時遭國軍槍殺、公司員工遭槍托重擊慘死,亦有民眾為保護子女遭無情射殺陳屍於舊高雄市政府內(今高雄市歷史博物館)。威權時期之國家不法行為以公開或私下槍決手段大肆逮捕且屠戮民眾,影響臺灣社會甚鉅。今以制度化賠償之方式,盼持續照顧被害者及其後代家屬。
基金會強調,將主動聯繫並協助所有符合資格之受害人及其家屬,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