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首次通過財產返還案,為臺灣轉型正義重要里程碑】
發布日期:2023/10/11
本會於週五(9月22日)舉行第1屆第9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在會議上,全體董監事通過139件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返還申請案,總賠償金額超過3億8千萬元。
本次董事會通過自權利回復條例施行以來,首件財產所有權因國家不法行為被剝奪的權利回復案件。被害者被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均沒收之,有罪判決已經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經本會調查後,被害者被沒收之不動產部分為國有且無不可返還之情形,因此本會返還原財產的決定;部分土地已移轉予第三人而不能返還,則依權利回復條例規定決定以金錢賠償之。
這是臺灣首次展開對於威權統治時期被剝奪財產所有權者的權利回復工作,代表著國家認識到過往僅以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進行賠償的不足之處,並著手對此進行處理,對臺灣轉型正義工程有標誌性的意義。
另外本次董事會通過多名八堵車站事件被害者家屬的賠償金申請案。八堵車站事件,發生於228事件期間,該事件肇因於澳底駐軍搭乘火車行經八堵站時與民眾衝突進而演變成成鬥毆事件。後基隆要塞司令部指揮部隊報復包圍八堵車站,進站後開槍掃射,槍殺無辜車站作業員並帶走多名鐵路局員工。
本會已於112年9月9日舉辦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典禮,也頒發了第一批名譽回復證書。若有任何申請相關疑問,請洽本會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2023R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