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第六批共147件申請案 總賠償金額超過3億7千萬
發布日期:2023/09/04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於上週五(28)日舉行第1屆第7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在會議上,全體董監事通過147件權利回復申請案,單件最高核發賠償金額為新台幣600萬元,總計賠償金額約為新台幣3億7218萬元。
本次通過之案件,以被害者家屬提出申請案件占多數。當中有被害者於軍中服役時,被無故指控在廁所書寫「反動標語」,如「蔣家天下獨裁專政能擅改憲法」,遭判刑。此外,有被害者於二二八事件期間,遭軍人開門後不分青紅皂白掃射致腿部中彈,卻因街道紛亂不敢就醫導致傷口感染死亡。上述案件本會均按權利回復條例核算差額賠償予被害者或其家屬。
另當時政府為了打擊原住民自治運動,將有影響力的原住民菁英羅織入罪,但因為被指控的罪名是侵占公有財物、共同連續剋扣職務上應行發給之財務,先前未能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之補償,經促轉會平復後,本次董事會予以賠償。
上述案件本會均經本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決議發給賠償金,冀望讓高齡的被害者與家屬們,能夠及時得到對國家不法行為的平復與賠償。
本會目前預計將在下月8月21日下午在台南移地發放支票,若有居住於中南部的受領權人希望在台南據點領取支票,還請洽本會預約。此外,本會已在籌辦頒發名譽回復證書儀式,相關資訊將同步於本會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2023RRF)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