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救國團案
2016/10/04
決議舉行聽證
經本會第3次委員會議決議舉行聽證。
2017/02/07
決議聽證時間
經本會第11次委員會決議於106年2月24日舉行聽證。
2017/02/08
公告舉行聽證並通知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臺黨產調二字第1060000418號公告:「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並通知當事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及利害關係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中國國民黨)。
2017/02/15
寄發本會調查報告予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2017/02/20
救國團申請106年2月24日聽證程序延期,並申請本會5位委員迴避本次聽證
2017/02/21
本會決議駁回救國團106年2月20日提出之申請案
經本會第12次委員會議決議駁回下列事項之申請:
- 救國團提出申請本會羅承宗委員、楊偉中委員、李福鐘委員、李晏榕委員、顧立雄主任委員5人迴避本次聽證程序。
- 救國團申請106年2月24日聽證延期之事項。
2017/02/24
更新時間:2017/06/29 04: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