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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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法證明文件是什麼?沒有的話怎麼辦?國家不法證明文件包括:過去向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或法院申請並領取過賠(補)償金的相關文件(例如:受領賠(補)償的公文);或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法務部認定國家不法行為的公文(例如:撤銷有罪判決的公文)等。如果已經遺失,或在取得上有困難,不用檢附沒關係,但請在申請書備註欄位中說明曾取得過哪一類型的文件,以利基金會後續的查找及檔案調閱。更新時間: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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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之後要多久才拿得到賠償金?不同案件所需的辦理時間會有所不同,沒有固定的答案。不過,按相關法規規定,本會從收到申請隔天算起,半年內要做出決議並告知;若遇特殊情形,最長可延到一年。 如申請通過,在生命及人身自由受侵害之賠償的部分,本會需在一年內完成給付。財產所有權的回復則視回復方式有所不同:(1)原物返還:返還義務人依決定書內所定時間履行,屆期未履行者,由本會依法強制執行。應辦理不動產登記者,由本會囑託登記機關登記為原所有權人或其家屬所有;有價證券及船舶須辦理登記者亦同。(2)金錢賠償:三年內完成給付,也可能會以分期給付方式處理。更新時間: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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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如果已經收到本會寄發的「受理通知」公文,可以撥打公文上的承辦人電話來詢問進度。如果還沒收到,請洽本會總機詢問。更新時間: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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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過之後要怎麼領款?一定要到台北親領嗎?不一定要到台北親領!申請通過後,本會將寄發附有「領款通知書」的公文,請於收到公文後盡速聯絡本會承辦人員,公文右上角會寫有承辦人的姓名、電話,承辦人會與您約定領款方式及時間。 領款方式可以選擇到本會領取支票、或是申請電匯。 提醒您!若擇定領款方式、日期時間,若非緊急請勿更動,避免增加您等候的時間。 1.領取支票:請向您的承辦人約定領取支票的日期,請您本人於該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至本會,我們將開立抬頭為您姓名的支票並於當日簽領收據。 2.電匯給付:如約定以電匯方式領取賠償金,承辦人將盡速郵寄電匯申請書等文件予您,請填妥並檢附電匯申請所需文件(包含存摺影本 )郵寄回本會。本會完成電匯後,承辦人會將填具給付日期之收據郵寄予您留存。 註:電匯給付會有手續費的產生,因賠償金的數額有所不同,會自賠償金中扣款,手續費金額可參考合作金庫網站說明:https://reurl.cc/0Kl02o 3.國外電匯給付:若您居住在海外近期未能返國,歡迎使用電子郵件與本會承辦人保持聯繫,有相關問題承辦人會提供您申請須知及指引。更新時間:2025/05/22